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今年是第五个宪法日。
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贯彻新发展理念,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附件2:
国家宪法日宣传标语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2.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3.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4.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
5.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6.砥砺奋进新时代,美好生活法相伴。
7.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8.加强法治宣传,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
9.积极学法,自觉守法,主动用法,诚信护法。
10.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时间:2018年12月11日 地点:010206
学习内容: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
一、新时期优秀共产党员应具备哪些素养
每一个党员的先进性都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朝一夕养成的,而是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实践,经过长期艰苦的自我磨练、自我改造和自我修养才能形成。作为共产党员,应该是保持先进性的模范,是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维护党章的模范。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应该在以下几方面有突出表现:
1、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在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首先应表现出与时俱进。检验一名共产党员能否站在时代的前列,最重要、最根本的方法就是看他在新的条件下能否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有没有埋头苦干的吃苦精神,有没有勇于探索的开拓精神,有没有求真务实的做事精神。具体到社会的每一名党员,就是要看能否积极主动地投入到社会建设之中去,能否积极主动地投入到为人民服务之中去,能否积极主动地维护社会稳定之中去。
2、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
共产党员必须要在市场经济中树立坚定信念。有的同志说,现在吃不愁,穿不愁,就是心里乱忽悠。为什么会忽悠?究其原因,就是缺乏精神支柱。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有的党员把市场经济的某些原则不适当地加以扩大,导致了思想上的混乱和理想信念的动摇,滋生了唯利是图、一切向钱看的倾向,有的党员宗旨观念淡薄,一切围绕“利”,一切为了钱,物质财富的追求主宰了灵魂。因此,要在市场经济的风浪中,检验共产党员的信念坚定与否,就要看他在种种扑朔迷离的变化中,能否始终不渝地忠诚党和人民,能否始终不渝地忠诚于社会工作,能否始终不渝地坚定服务社会居民的宗旨。
3、要有高度的组织纪律性
共产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讲到纪律,大家自然会想起毛泽东同志的名言: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纪律性就是我们取得胜利的保证。联想到那些在落入法网的党员,无不是胆大妄为、无视党纪国法的结果,正所谓“善恶到头终有报,古往今来放过谁”。所以说,我们在铁的纪律面前,绝不能存有丝毫的侥幸心理,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把戏,玩弄“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伎俩,应当经常用“怕”字来约束自己。因此,检验一个党员是否具有高度的纪律性,就要看他能否把党纪国法转化为高度的自律,做到“四个一样”:领导在场和不在场一个样,有人监督和无人监督一个样,八小时以内和八小时以外一个样,有权和无权一个样,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4、要有完美的人格
人格是什么?人格就是做人的资格、做人的尊严和为人的品格的总和,而完美的人格则是一个人道德品质修养的最高境界,一个人不论你手中掌有多大的权利,拥有多少财富,具有多大本领,如果不能在人格上立起来,那么你必然是个失败者。古罗马有个哲学家说得好:“使一个人伟大,并不在于富裕和门第,而在于可贵的行为和高尚的品行。”因此,要看一个共产党员的人格完美与否,关键是看他有无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品行。在这方面我们社会党员更有优势,因为我们离群众最近,最能联系和影响群众。
5、要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对于每个党员来说,能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看他是否具备过硬的本领和出色的能力,只有热情而没有本事,先进性也只能是一句空话。所以,我们每一名党员都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技能知识水平,成为本职岗位上的行家里手,要在整体素质上比普通人员先人一步、优人一着、高人一筹、快人一拍,成为全面发展、干事创业的模范。
二、怎样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
第一、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上的先进是行动先进的基础。每一名党员都要注意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特别是要用邓--理论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武装自己,善于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社会建设发展结合起来,自觉运用科学理论去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提高理论素养,提升思想境界,始终保持不断创新、不断进取的精神状态。
第二、加强学习,增长本领。
光有良好愿望还不行,还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本领和能力。因此,我们必须克服困难,不断学习新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优秀共产党员都是在不断学习、实践的过程中,通过不断地提高而产生的。以社会这几年来的发展来说,新的管理制度、新的服务项目、复杂的居民群众矛盾调处,安居小区的入住、建庄物业的承包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仍用以往学到的知识,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新矛盾、新问题,就会感到“知识恐慌”、“本领恐慌”。因此,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就要把学习当作一种责任、一种习惯,要下苦功夫多学习,多读书。
第三、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忠诚社会。
我们每一名党员,都在各自的岗位上承担着一定的工作任务。这些平凡的工作和任务,都是同推进社会稳定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怎么样,经常地、大量地反映在本职工作的落实上。每个共产党员所从事的工作虽然不完全一样,有宏观的、有微观的、有管理的、有事务的。无论表现形式多么不同,表现出来的先锋模范性质是一样的。
首先,要坚持从小事做起。常言说:“小中见大”,说的就是通过一件件小事能观察一个人的工作能力和操守。我们所从事的工作本身就是由普普通通的不起眼的一件件小事组成。但无论是多么小的工作,都是社会的事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大家要在实践中树立两个观念:一是树立小事就是大事的观念。要把每一件小事都当作为职工服务的一个绝好的机会,当作大事来抓,按照高标准、高质量的要求去做,从而积累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养成良好的操守习惯;二是树立“精品”观念。虽是小事,但小事中仍蕴含着丰富的工作机理,要按照要干就干好,干就干成,干就干出精品的要求,认认真真对待每一件小事。
其次,要提高思维层次,增强工作的创造性。要善于打破陈规陋习,在工作中勤于思考、善于思考,大胆运用所学知识,研究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再次,要认真研究工作规律,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工作规律是人们对工作中成功的经验和做法的总结。许多规律大家已经发现并在工作中得到了运用,但更有许多规律还没有被大家所知。这就要求我们在本职工作中必须注意研究和分析出现的问题,善于从实践中总结经验,善于发掘工作中具有前瞻性的问题,分析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始终关注影响本职岗位中那些关系全局、起着关键和核心作用的超前性的实践课题,进行认真的研究,从中找出带有规律性的东西,更好地指导实践,从而不断提高本职工作的水平,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第四、加强修养,廉洁奉公,经得起考验。
一要经得起诱惑。在市场经济形势下,要经得住各种各样的诱惑,要用平民百姓的心态,做到知足常乐。俗话说:无欲则刚。在生活上不要搞攀比,要保持良好心态,淡泊名利,任何时候都要谦虚谨慎,不要忘乎所以。要明白任何成绩的取得,如果没有组织、领导和群众的支持和帮助是很难完成的。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每个同志一定要对自己定好位,要经得起种种诱惑,要始终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良好作风。二要耐得住寂寞。一些腐败分子之所以走向人民的反面,是他们精神上蜕化变质,道德上堕落崩溃,人格上出了问题,生活上不甘寂寞,守不住清贫,耐不了寂寞。特别是工作以外的时间,我们一定要耐得住寂寞,对待吃请要适可而止,不要让别人形成一种逢办事必吃请、不请吃喝难办事的不良现象。总之不该吃的不要去吃,不该参加的场所坚决不参加。多留出时间来陪陪家人,思考思考工作,看看电视读点书,这都是非常有好处的。三要顶得住歪理邪说。我们社会党员不要受歪理邪说的蛊惑,对那些怀有私心杂念的人员要保持高度警觉,不要热衷于编织互惠互利的“关系网”,一个人犯错误有时就是一念之差。因此,我们必须构筑一道坚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法律防线,不可越雷池一步。要守住防线,就要做到洁身自好,增强自制力,提高思想觉悟,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要做到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念,常怀律已之心,常修从政之道。
在我们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必然还会遇到一些艰难和曲折,对此,我们不仅不应感到惊奇,而且还要将这些艰难和曲折当作我们加强党性锻炼的大舞台,反复磨炼,使自己成为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多说真话实话,少说空话套话,不说虚话假话;成为一个务实的理想主义者,不放松每日不懈的努力,不停止每项卓越的追求,每项工作都要出色的完成;成为一个审慎的乐观主义者,不盲目乐观,不消极悲观,保持一颗平常心;成为一个积极的与时俱进者,争做引领者,不当追赶者,坚持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在别人做不下去的时候坚持做下去,成就自己。如果我们在这些方面持之以恒地努力了,那么,我们就已经在向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迈进了一步。
百舸急流千帆进,波涛在后岸在前。最后,衷心祝愿同志们在本职岗位上年年取得新进步,为推进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时间:2018年12月18日 地点:010206
学习内容: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长期以来,广大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呕心沥血,默默奉献,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作出了重大贡献。新时代对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以下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六、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七、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不得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时间:2018年12月25日 地点:010206
学习内容: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高校教师履职履责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新时代高校教师道德风尚,努力建设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校教师队伍,现就教师违反《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发生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各高校要严格落实师德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牵头部门明确、院(系)具体落实、教师自我约束的工作机制。党委书记和校长抓师德同责,是师德建设第一责任人。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师德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院(系)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二、高校教师要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严格遵守师德规范,严以律己,为人师表,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发生师德失范行为,本人要承担相应责任。
三、对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高校教师出现违反师德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担任研究生导师的,还应采取限制招生名额、停止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以上取消相关资格处理的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处分的,还应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应当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报请主管教育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对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应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五、高校要建立健全师德失范行为受理与调查处理机制,指定或设立专门组织负责,明确受理、调查、认定、处理、复核、监督等处理程序。在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调查过程中,应听取教师本人的陈述和申辩,同时当事各方均不应公开调查的有关内容。教师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复核、申诉。对高校教师的处理,在期满后根据悔改表现予以延期或解除,处理决定和处理解除决定都应完整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六、高校师德师风建设要坚持权责对等、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对于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职责权限和责任划分进行问责:
(一)师德师风制度建设、日常教育监督、舆论宣传、预防工作不到位;
(二)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
(三)对已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
(四)已作出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决定落实不到位,师德失范行为整改不彻底;
(五)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
(六)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七、教师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所在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需向学校分别做出检讨,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
八、教师出现师德失范问题,学校需向上级主管部门做出说明,并引以为戒,进行自查自纠与落实整改。如有学校反复出现师德失范问题,分管校领导应向学校做出检讨,学校应在上级主管部门督导下进行整改。
九、各地各校应当依据本意见制定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十、民办高校的劳动人事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对教师师德失范行为的处理,遵照本指导意见执行。
教育部